“公司主張認為,當補充合同的條件不滿足時,產權的交易就不算完成。而三七科技一直未履行后續約定的相關條款。”李亞鶴說。
有律師對《證券日報》記者表示:“目前龍津藥業這起案件發回重審還停留在流程層面,雙方觀點不一最終也要看提供的證據,案件結果還難以判斷。”
本是一樁簡單的股權收購交易,沒想到2019年收購標的與龍津藥業合并報表后,直接導致龍津藥業計提商譽減值2434.16萬元,在合并報表后2019年公司年度凈利潤虧損2310.74萬元。
商譽計提導致業績虧損曾引來監管函
龍津藥業因股權收購導致業績虧損,與2019年1月發出的業績預告大相徑庭——由盈轉虧,因此還引發深交所2020年7月下發監管函。監管函顯示:“龍津藥業未及時將兩家標的公司納入合并報表范圍,導致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存在錯報,與業績預告差異較大,但未能按規定及時修正。”加之隨后《補充合同》被裁定無效,龍津藥業在2019年陷入業績困境。
此前,龍津藥業曾發布公告稱,該交易“有利于本公司從源頭進行質量控制、把握燈盞花藥品全產業鏈,收購兩家公司不會對公司財務及經營狀況產生不利影響,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”,商譽計提導致業績巨虧表明事實正好相反。
龍津藥業業績疑似被“坑”?但據《證券日報》記者查詢公司近幾年公告發現,龍津藥業與三七科技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時,龍津藥業并未同時公布《補充合同》的具體內容。2018年1月就已簽署主合同,但這份“隱秘”的《補充合同》公司直至2020年7月才遲遲披露。
公告顯示,龍津藥業之所以“愿意”披露這份補充合同,也是因為公司在2020年6月25日收到云南證監局《關于對昆明龍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》,責令公司進行補充披露。云南證監局分別對龍津藥業董事長、董秘以及財務負責人分別采取了監管談話措施,認為公司存在“關聯交易事項披露不完整;股權收購事項會計處理不及時,導致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存在錯報”等問題,并責令改正。
深交所在監管函中也指出:“《產權交易補充合同》包含兩家標的公司過渡期損益安排、付款時間及條件等重要交易條款。龍津藥業直至2020年7月25日才補充披露。”
近年來,龍津藥業收購的多個標的均未能形成新的業績增長點。除上述標的外,2019年龍津藥業以1500萬元取得云南牧亞農業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牧亞農業”)51%股權,打算進軍工業大麻領域。2020年年報顯示,由于“受國內外市場和相關政策限制,牧亞農業工業大麻種植面積較上年減少25%。”
來源: 證券日報網 證券日報之聲 共2頁 上一頁 [1] [2] 搜索更多: 龍津藥業 |